10月26日下午,东*郡社区召开7名业主座谈,说要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。
陶*家园目前正准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,长达三四个月却不公示候选人名单,也就无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进行投票选举。
此刻,社区不积极推动业委会成立工作,却另辟蹊径,把物管会先成立起来。为此,鼓励一批七八十岁的老大爷、老大妈参与选举。选举前,当场有一位老人表示年纪大了不参与选举。选举后,又一位当选业主表示不参与了,把当选资格让给指定的落选业主。但这名被指定的落选业主刚好与另一位候选人同票(都是7票)。这样的
选举有效吗?不违法吗?
从发通知征集人选到投票,仅仅一周(除休息日)便成立了物管会,速度惊人。
原标题:政府办好事 社区念歪经